第(2/3)页 她怀疑连那张所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借条都是伪造的。 不过就算现在再怎么生气,这件事也不是现在就能解决的。 而且纪然觉得,阿姨不应该退这笔钱给男方。 “阿姨,我明天回店里,你来我休息室找我。” “好的。” 挂上电话之后,纪然就跟白君奕商量,“我去找刑律问问,看这件事到底该怎么处理。” 纪然有个想法,这个钱不仅不能还,还要让那男方好好喝一壶。 不过白君奕却拦住了纪然,“不用问了。” 白君奕自己也是学政法的,这种事他就能帮纪然分析完了。 “按照现行法律,这笔钱非还不可。” “凭什么!阿姨的女儿是为男方生孩子才死的,男方不仅没半点赔偿,还厚着脸皮要把彩礼钱要回去! 不仅如此,那张借条肯定也是伪造的,跟他父母串通一气,就是想把那笔钱再拿回去!天底下怎么能有这种没良心的禽兽!” 白君奕也很无奈,“老婆,我知道你很生气,但对方显然也是知道法律的这些漏洞,所以才会提出这种要求。” “且先不说那笔彩礼的事情,那种借条,女方人都不在了,法庭还怎么取证那些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还需要让女方的家人代为偿还?” 白君奕解释道:“这种事,只要夫妻一方下了狠心去对付另外一方,操作起来也很简单。” “哦?”在这方面,纪然承认自己法盲了。 “不用通过法庭,通过仲裁庭就可以了。借贷双方,只要借款方和被借款方同时到场,一方承认自己借了钱,另外一方承认被借钱,那借贷关系就成立了。” 通俗来讲,那个男人说自己借过对方的钱,对方也证明自己确实把钱借给他了,这种借钱与被借钱的关系,逻辑很清晰,是根本不需要女方到场就能确定下来的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