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百五十四章 赴约忠顺王府-《红楼之我是大魔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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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好小子,这是跟本王叫板呢。”

    忠顺亲王玩味的摸着小胡子,沉吟一下后说:“小子,别说本王欺负你,不是要明刀明枪吗?这样吧,本王府里的八大侍卫,个个都是高手,任你选一个,只要你胜过,本王就不找你麻烦,如何?敢接吗?”

    他听说过贾蔷练过武,但在他的印象里,勋贵子弟能有什么出息,又不是当年那批出生入死的祖宗,都是妇人之手长大废物罢了。

    贾蔷意外的望向他,同样玩味的摸摸鼻子揶揄道:“王爷可不要后悔,一口唾沫一颗钉,才是真男人。”

    “混账东西,还蹬鼻子上脸了是吧,讥讽谁不是男人了。”

    老头也是有气性的,吹胡子瞪眼的骂道,可马上又催着他,挤兑他接招了。

    贾蔷这是正中下怀,没事谁愿意跟亲王结仇,这下好了,还能揍一顿王府侍卫,顺便还跟对方和平共处。

    “王爷请吧,步战、马战、长兵、短兵,您老人家说哪样就比哪样,输的人不许赖皮。”

    “哟儿呵!口气还挺大,那行,孙耀出列,教教宁侯什么是步战。”

    两人谁也不服谁,一位虎背熊腰的壮汉应声出列,一手持盾、一手持刀,典型的东方人战场配置。

    贾蔷沉稳的走入场中,拔出腰间的佩剑,脚步一前一后,后退半弓、前三后七的站着。

    “不错哦,这小子这佩剑竟是宁国公的遗物,看来真练过。”

    宁国公的佩剑不是长剑,而是二尺八的短剑,比普通的剑要宽,剑脊更厚,浓重的血腥味,这么多年了还无法消除。

    孙耀原本还不在意的,可看到贾蔷拔剑眼神一缩,顿时凝重起来。

    不是谁都能驾驭这种尸山血海中浸泡出来的武器的,那上面的杀气,普通人闻到味都会头晕。

    可贾蔷竟敢把这武器陪在身上,可见是完全适应这血腥和杀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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