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75 十科举人-《北朝帝业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李泰自不是为的感受这些追捧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,他所讲课的内容也鲜少涉及到太过玄虚的领域,往往都是选才、役用、仓管等等比较具体的行政管理内容,有的是他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转任诸事的经验总结,有的是来自后世一些行政管理经验。

    柳昂、韦瓘等后进子弟,如果按照彼此关系来说的话,既然来到了襄阳,安排一个职位进仕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。哪怕不安排一些剧要曹司,如之前那些亲徒子弟一般安排担任帐内亲信侍从的职位也可。

    不过如今既然有了专门的培训机构,李泰便也直接安排针对他们特试一场,通过之后便进入选人院培训学习,今年秋后一并参加铨选再授官。

    这倒不是为了体现他的公正无私、一视同仁,只要是个人就难免会有亲疏远近的区别对待。只不过眼下正是选人制度的一个创建期,

    如果他还任意的开放什么方便之门,无疑会令制度的庄重性大减。

    后世讲到魏晋南北朝的用人制度,脑海中往往会浮现门阀政治、九品中正制之类概念和印象。这想法不能说错,但也不够全面,起码在制度建设方面来说,察举制以及官学教育无论在南朝还是北朝,其实也都是存在着的。

    诸如举秀才,不知书,举孝廉,父别居,别管察举选拔的人才质量高低,起码制度在执行。

    北朝的国子、太学,只要入选为学生,便拥有了品阶在身,可以直接转任别的官职。南朝则就加了「明经」这样一个名目,凡诸官学学子,必须要通过明经考试,才可以获授官职,明经就等于是完成学业的毕业考试。

    这样一看,无疑是南朝的教育和选官制度要更加的合理与科学,如果不加考核,谁知道你究竟学成什么样了?但从实际执行所取得的效果来说,那也只能是嘿嘿嘿。

    虽然南朝的明经取士形同虚设、效用不大,但只要有,对于后来者而言就是一个可作借鉴的规令内容。李泰在选人院制定的铨选考试,就是类似于南朝国学明经考试,同时也就被李泰命名为「进士」,取义考得过便可进仕。

    当然实际上的科举进士科跟这个还是不同的,李泰也只是为了灌输这样一个概念,为后来的制度推行而作铺垫。

    科举的产生是一个制度完善的过程,而并非有着明确时间和标志的概念,很多人讲起隋炀帝开创科举打破门阀垄断就满怀激动,但是隋炀帝开创的科举是什么形式、又如何打破垄断,却也未必说的清。

    北周到隋朝,吸收了南朝的明经名目,开始有了「举明经而进仕」的记录,同时秀才科也频有应举,只是考取的规模非常严格。但这一时期还是属于察举制的范畴,因为这一时期考生的范畴还只在于官学、郡学与州郡贡士,与前代没有显着的区别。

    隋炀帝年间下诏「十科举人」,着令五品以上官员按照十科标准举荐人才,所谓的十科便是「孝悌有闻、德行敦厚、节义可称、操履清洁、强毅正直、执宪不挠、学业优敏、文才美秀、才堪将略、臂力骁壮」,有一于此,不必求备,待以不次,随才擢升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