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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韩韬之所以不愿意与诚泰合作,是因为很清楚黄耀庆的想法,所以不可能与他合作。
韩韬之所没有独自创建律所,就是看中名堂的行业声誉,自己它在魔都,乃至华东地区和全国律界的地位。
一个律所能做到现在的规模,是非常不容易的,没几十年的沉淀想也不要想,而名堂走到现在的地位,也是用了三十年的沉淀。
这个行业就是这样,无论是公,检,法,还是委托人,知名大律所的牌子总能给人带来更大的助攻。
而委托人大多数都是冲着行业名气才找上门,他们都认为知名大律所的服务质量或者说律师的职业水平,必然高于一般小律所的律师,所以更为信赖。
而公,检,法也更信赖有着良好口碑的知名大律所,因为从过往的经验来看,大律所的律师素质更好,一些下流手段也更少一些,所以哪怕是公,检,法的人员,也更愿意倾听你的法律意见。
再有就是大律所经过长时间奠基,他的服务对象积累也不同,不泛高端企业或者上流名人,服务水平也有超乎常人的体现。
无论从规范程度上,还是高级合伙人的优质案例,都能上人看到他的深度和广度到底有多大。
最后就是人脉和律师资源,术业有专攻,哪怕律师也是一样,每个著名律师几乎都有自己引以为傲的领悟。
哪怕是民事诉讼领域,也有合同、婚姻家庭、劳务纠纷等等不同方面的顶级专家型律师。
只有发展成为知名大律所,才能有时间积累出各自领域的律师,还有号称大拿的知名律师,这些人脉资源也就异常宝贵,因为每一个案子都可以在多個法律层面解决。
所以黄耀庆看中的就是名堂三十年的积累,而韩韬同样是看中这一点,不过黄耀庆做事的理念与韩韬相差太多,所以没有合作基础。
尤其是做事上,黄耀庆底线太低,虽然他爱惜人才,可是做事却过于不择手段,尤其是对收购名堂的执念,黄耀庆原本和明堂的两位创始人渊源深厚,还是师兄弟。
可是因为竞争,他逐渐耍起了手段,甚至处处想要逼死对方,就连扩张引进人才,也要从名堂下手,而不是常规扩张。
可以说,只要是名堂的人,上至唐主任这样的大咖,下至宋修这样的实习生,都能感受到黄耀庆十二分的重视。
根本不顾及身份的去拉拢和挖墙脚,作为老板就要有格局,而不是自己下场,那样就失了身份,这也是他后期接连遭背叛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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