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沈墨的伤也是经过李青珩两日的贴心照顾,如今第四日,终于已经好的差不多,可以下床走动,行动自如。 可以说,已经好了。 只不过他屡次受伤,难免落下病根,等到阴雨天的时候,这伤口必定会痒的。 马车已经收拾好了,都是一些简单的衣物,还有一些药膏,点心什么的,当然,少不了最重要的银票。 李青珩穿上一身轻便的衣裳,湖蓝色窄袖襦裙,腰间玉佩作响,手腕上镯子铃铛也叮咛作响,整个人看起来清爽又欢快。 她本是喜欢大红衣物的,但自李琮去世之后,她便不再穿大红大黄衣物,只是穿一些素色衣物。 沈墨依旧是一身白衣,他与白衣是最相称的。 除过白衣之外,李青珩觉得,沈墨穿红衣时候,是最惊艳的。 那日他成婚之时,一身火红色喜袍,衬的整个人清朗温润,如玉一般。 沈墨刚欲扶着李青珩上马车,远处却忽然传来一男子的呼喊声。 “郡主且留步!” 李青珩停下脚步,站在马车旁边,眯眼看着那被火烈阳光照射着的人。 安庆宗穿着一身藏蓝色的官袍,骑在马背上,一只手抬起遮住眼睛上方的阳光,正朝着李青珩看过来。 他皮肤是小麦色的黑,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。 安庆宗是安禄山的长子,一直在外做官,这几日因为安禄山回长安的原因,他也受召回来,家人团聚。 今日听闻青珩郡主起身去洛阳了,他便过来相送。 等到了马车边上之后,安庆宗翻身下马,手里拉着缰绳,行了一个不怎么流畅的礼,道:“郡主此番走得匆忙,我也是方才得知消息,所以便急急过来相送,失了礼数。” 他个子高挑,因征战的缘故,身上带着一股雄劲的魄力,说话时也很有力量,不过话语之间却不失礼数,很尊重人。 李青珩看着安庆宗,尬笑两声:“没事,我这不是还没走吗。” 说这话的时候,她觉得心里甚是心虚。 怎么好端端的,安庆宗怎么来了? 早知他来,她就早点走了,最好还挑一个夜晚。 现在两个人杵在这里眼巴巴看着对方,别提多尴尬了。 要知道,当时系统不在那段时日,她还以为自己任务没变,所以便计划着,这一次从安庆宗下手,最好自己能够嫁给安庆宗,这样就有了足够的理由接近安家人,打入敌人内部,然后阻止安史之乱。 她自十二岁开始,见了安庆宗便像是狗皮膏药一样黏上去,口口声声要嫁给安庆宗,结果都被安庆宗以年龄太小给拒绝了。 后来换了任务对象,她就把安庆宗抛去脑后。 但没想到,这位爷爷居然找上门来了。 莫名其妙的,再次看到他,总有一种她把他甩了的感觉。 安庆宗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,两人对望了一阵,安庆宗便直言直语道:“臣已好久不曾收到郡主的信件,还当是郡主出了什么事,便匆匆结束了战况,赶来看看郡主,看来郡主如今过的还不错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