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9章 何为辩护-《出闺阁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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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紫绮的罪状很短,没多久便念完了。

    毕竟,这案子表面证据很充分,紫绮就是第一嫌疑人,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反证,她就会被定罪为凶手。

    “紫绮,你可认罪?”念罢罪状,徐元鲁目视紫绮,沉声问道。

    紫绮的身子动了一下,似是想要抬头,却被一名女吏大力按下。

    “公堂之上,不得无礼!”那女吏低喝。

    紫绮在这声音里颤抖起来,头被她按得紧贴于地,口中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:“启禀大人,民女……民女……冤枉,民女没有……没有杀人……”

    一直紧张立于堂下的陈滢,长长地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事实上,即便紫绮认罪,讼师亦可以当堂为之申辩,只是要多废些口舌。

    如今,紫绮并不曾认罪,这自然更好。

    接下来,便轮到陈滢出场了。

    她上前两步,高举手中御赐金牌,平静的声音有若水波,缓缓流向众人耳畔:“民女盛京府陈氏长女,以御赐神探之名,暂代讼师之职,愿当堂为紫绮辩护。”

    她转换了称呼,没有以国公府三女自称。

    因为,如今的她,已然不能再于国公府诸女中序齿了。

    就在两天前,国公府分宗事毕,他们一家如约搬离,住进了位于杨树胡同的一幢三进宅子。

    杨树胡同地处城南,居民多为富人商贾、低等官员,比起城东贵族高官的聚集地,繁华处倒也有的一比,但地位上的落差,却是多少繁华都弥补不来的。

    盛京府陈劭与李氏膝下嫡长女,便是陈滢如今的身份。

    一介平民而已。

    从今往后,陈劭一家,与国公府再无瓜葛。

    公堂上下一片安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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