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9章 何为辩护-《出闺阁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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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徐、曹、赵三位大人,皆是毫不动容。

    这是预料中之事,元嘉帝早前就提过了,且朝堂中亦有动向,成国公府——大楚朝最顶级的国公府,很快会降等为侯爵府,而那幢五进五路的大院儿,陈家人也住不了多久了。

    细论起来,国公爷陈辅还算有几分运气,轻轻松松就混过了这等泼天大祸,拿一个降等的爵位,换来圣上的既往不咎,委实划算。

    高坐的三人,尽皆垂目看向陈滢。

    陈滢立于堂下,身姿挺拔,昂然不跪。

    尽管只是一介平民,但她手中的金牌,却是实打实的御赐。

    有了这块金牌,她就可以与那些有功名的男子一般,站着说话。

    “所谓辩护,是为何解?”最先开口的,是御史赵无咎。

    说话时,他并未去看陈滢,满是皱纹的脸上亦无表情,眼神淡然,好似在对着空气发问。

    陈滢往前踏了一步,语声平缓:“辩护之辩,为辩解、辩白、辨析之意,意在举证列据,公示于众;辩护之护,则为保护、庇护之意,意为保护、庇护无罪之人,为他们洗清冤屈,还真相于天下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曹子廉当即挑起了眉,根本没有给陈滢喘息之机,飞快诘问:“陈大姑娘这意思是,本官等冤枉了紫绮?”

    不待陈滢回话,他蓦地面色一寒,冷冷道:“陈大姑娘,此处乃是三司会审之公堂,一介平民女子、一句轻轻巧巧的冤屈,就妄想着翻案么?”

    他拿起厚厚的卷宗,向案上一拍,“砰”一声,传出沉闷声响:“据案卷载,至少有五人供称亲眼瞧见紫绮手拿染血尖刀,浑身浴血、昏倒在地,而她的脚旁就是乔小弟的尸体。”

    说到“乔小弟”三字时,他特意加重了语气,神情益发莫测:“此外,西厢周九娘卧房中,搜出一枚玉兔耳坠,后经查实,正为紫绮所有。还有,永信侯府等各府仆役供称,案发当晚,他们亲眼看见有一女子,鬼鬼祟祟去了案发地,过后他们俱皆指认,那女子正是紫绮。”

    他放下卷宗,将身子靠向椅背,冰冷的视线扫向陈滢:“人证、物证俱在,杀人动机本官就不说了,想陈大姑娘心中有数。本官且问你,这般铁证之下,你还是坚持认为,紫绮是冤枉的么?”

    陈滢抬眸直视着他。

    这位曹大人,来者不善。

    与其说他认定紫绮有罪,倒不如说,他是在以一种曲折的方式,力证陈劭的罪名。

    周九娘与乔小弟被杀,可以说是仇杀(李氏指使),也可以说是灭口(陈劭指使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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